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西方国家达成一致:对石油产品限价!俄:反制!******
中新网2月4日电 综合报道,当地时间3日,欧盟成员国、七国集团(G7)和澳大利亚发布声明称,就俄罗斯石油产品的价格上限达成协议,分别设定每桶100美元和45美元的价格上限。
据彭博社报道,G7和欧盟在声明中称,为了限制俄罗斯的收入,为俄石油产品制定了两个价格上限,柴油等更昂贵的燃料价格上限为每桶100美元,燃料油等低质量产品则每桶不得超过45美元。
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瑞典称这是一项重要协议,“是欧盟及合作伙伴对乌克兰危机持续作出回应的一部分。”
美国财政部长耶伦称,欧盟、七国集团(G7)和澳大利亚3日对俄罗斯石油产品的价格上限达成的协议,“将在我们全球联盟的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削弱俄罗斯推进(乌克兰)危机的能力。”
据悉,这项针对俄罗斯石油产品的第二个限制措施将在2月5日或之后不久生效,目标产品为海运出口的俄罗斯精炼石油产品,例如汽油、柴油或加热燃料等。
对于西方国家针对俄罗斯石油产品的制裁措施,俄罗斯总统新闻秘书佩斯科夫当地时间2月3日表示,西方对俄罗斯的制裁将进一步扰乱国际能源市场,同时,俄罗斯也将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
此前,欧盟已于2022年12月5日对通过海运进口的俄罗斯原油实施禁运,并与G7伙伴国一起为全球原油出口设定了每桶60美元的价格上限。如果石油售价超过每桶60美元的门槛,将不再提供运输保险、金融等服务。
对此,俄罗斯表示自2023年2月1日起,不会向对俄石油实施限价的国家供应石油和石油产品。限制从俄进口石油和对俄石油设置价格上限等提议,只能导致油价像天然气价格一样飙升。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